山西省教育厅开学通知 山西开学最新通知来了
2020-04-30 08:12:07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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