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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计划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1952.6000 公顷(合 29289 亩),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期限为一年,从2020年1月1日 起至12月31日止。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 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 和合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 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 土资发〔2010〕117号)具体要求,依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结合2020年度城市建设及各区发展需要,参考 上年度供应情况和本年的用地需求,特制定《2020年度阜阳市市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 计划编制的意义
1. 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政府建立长效调控机 制。通过对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进行定期分析研判, 有利于政府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进一步 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 稳定房地产市场
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加强土地市场、房地 产市场的调控能力,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住房用地计划 单列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可有效把握供地时序,均衡供地节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有效抑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稳定房地产 市场预期。
3. 提高城市承载和服务能力
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用地,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不断提 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承载和服务 能力。
4. 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
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落实以供给决定需求 的土地供应政策,有利于落实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利于保 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计划编制依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283号);
3. 《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
4.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年)》;
5. 《阜阳市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二、计划编制的范围和期限
(一)计划编制的范围
阜阳市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具体区域为: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城南新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阜合现代产业园区。
(二)计划编制的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期限为一年,从2020年1月1日 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 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 闸门作用,科学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 模、结构、布局和时序,重点布置城南新区、颍东新城区、泉北 新区等用地,积极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实现“应 保尽保”,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 化土地市场管理,不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土地生态功能效 应,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可靠用地保障。
(二) 基本原则
1. 供需平衡原则
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是巨大的,而在最严格的土地 管理制度下,土地的供应总量又是有限的,要在减少占用农用地 的条件下实现非农用地的供求平衡。结合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充分考虑近五年我市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情况,科学、合理地 安排土地供应时序,以供给引导需求。通过农用地转用、存量土 地盘活、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的规模效 益;通过城市土地利用向空间发展,实行立体利用,提高土地的 经济供给能力。
2.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按照“布局 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引导工业产业项目进区入 园;调整园区工业用地政策,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加强规划 引领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快空闲、 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提高零星土地利用效率;建立产业项目评 估制度,提高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3. 有保有压原则
按照需求引导供应,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优先保证 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关系民生的重大公共服务事业用地 需求,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规 定。密切关注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参考往年年均供 地量,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并对保障性 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所需用地应保尽保。
4. 城乡统筹原则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强 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能力。实现全市整体布局的逐步改善,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与城市发展理念相一致。按照规划功能分 区,合理布置各类用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 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统筹老城改 造和新区建设,释放老城空间,完善新区配套,实现新老城区互 动发展。
四、计划编制指标
(一)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计划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 1952.6000 公顷(合 29289 亩)。
(二)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经营性商住用地576.2000公顷(合8643亩),占供应总量 的 29. 50%;
商服用地122. 3333公顷(合1835亩),占供应总量的6. 27%;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88. 4667公顷(合4327亩),占供应 总量的14.77%;
工矿仓储用地367. 8667公顷(合5518亩),占供应总量的 18. 8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9.5334公顷(合2093亩),占 供应总量的7.15%;
交通用地458. 2000公顷(合6873亩),占供应总量的23. 47%。 与2019年度供应总量1684.2000公顷(合25263亩)相比, 2020年度计划供应总量净增加了 268.4000公顷(合4026亩), 主要原因是工矿仓储用地和交通用地供应量增加较大,分别增加 了 19. 52%<60. 3333 公顷(合 905 亩)>和 150. 93%<275. 6000 公 顷(合4134亩)>.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 颍州区计划供应207.4667公顷(合3112亩),占市本级 供应总量的10. 63%;其中:经营性商住用地144.6667公顷(合 2170亩),商服用地5. 3333公顷(合80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 地50. 8000公顷(合762亩),工矿仓储用地6. 6667公顷(合100 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合。亩),交通用地。公 顷(合0亩)。
2. 城南新区计划供应227.4000公顷(合3411亩),占市本 级供应总量的11.65%;其中:经营性商住用地87.7333公顷(合 1316亩),商服用地37.0000公顷(合555亩),保障性安居工程 用地62. 7333公顷(合941亩),工矿仓储用地0公顷(合0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 4667公顷(合367亩),交通用地 15.4667 公顷(合 232 亩)。
3. 颍泉区计划供应615. 1333公顷(合9227亩),占市本级 供应总量的31.50%;其中:经营性商住用地131.6667公顷(合 1975亩),商服用地42. 5333公顷(合638亩),保障性安居工程 用地55. 4000公顷(合831亩),工矿仓储用地183.4667公顷(合 2752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 5333公顷(合863亩), 交通用地144.5333公顷(合2168亩)。
4. 颍东区计划供应523. 8000公顷(合7857亩),占市本级 供应总量的26. 83%;其中:经营性商住用地108. 3333公顷(合 1625亩),商服用地22.4000公顷(合336亩),保障性安居工程 用地73. 2000公顷(合1098亩),工矿仓储用地50. 6000公顷(合 759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9. 8667公顷(合598亩), 交通用地229. 4000公顷(合3441亩)。
5.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供应257.6000公顷(合3864 亩),占市本级供应总量的13. 19%;其中:经营性商住用地69.6000 公顷(合1044亩),商服用地15.0667公顷(合226亩),保障 性安居工程用地27.6667公顷(合415亩),工矿仓储用地86. 4666 公顷(合129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合0亩), 交通用地58.8000公顷(合882亩)。
6. 阜合园区计划供应121.2000公顷(合1818亩),占市本 级供应总量的6.20%;其中:经营性商住用地34.2000公顷(合 513亩),商服用地。公顷(合。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8. 67 公顷(合280亩),工矿仓储用地40. 6667公顷(合610亩),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6667公顷(合265亩),交通用地 10. 0000 公顷(合 150 亩)。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除《划拨供地目录》中规定的用地及保 障性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外,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一律实 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按规 定减免相关费用,但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 用地,必须实行有偿使用,严格坚持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 地。对在城镇规划区单独选址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得 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五、政策导向
(一) 合理确定用地供应计划规模
根据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紧密结合批而未供和存量 土地利用工作实际,及新增建设用地征转进程,加强供座潜力分析和土地市场形势研判,合理确定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的供 应计划的土地来源和规模,确保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实施。
(二) 积极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在计划编制过程中,优先保障重要产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 量,优先安排产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中明确的重点产业,积极保障民生项目、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 区用地。严禁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安排土地。完 善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科学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和 空间结构,在城市供给中注意地块大小与功能结合。
(三) 强化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根据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住房用地 供应调控目标,统筹考虑存量房屋、已供应未开工和在建房地产项目用地规模,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时序。适度 增加城南新区、颍东新城区、泉北新区等住宅用地供给,统筹考 虑新型城镇化与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同步完善配套设施,为群 众创造良好生活就业条件。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不 断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限制协议和划拨方 式供应土地的范围,今后除保障性住房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外,其 他住宅类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逐步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 格机制,进一步探索“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方 式供地,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 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 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 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
六、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实施计划公示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国 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同时适时公布土地市场供求、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价格变动等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供应计划的政策解 读和宣传引导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二) 加强协调配合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部门应达成按计 划用地的共识,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各 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
(三) 严格计划执行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 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的科学合理供应。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四) 强化供后监管
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严格 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密切关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产大企业和 大地块履约建设情况;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工业项目 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
(五) 规范市场行为
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供地的积极性,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减少土地 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六)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 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 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 提供依据。随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根据市场调控政 策,年中及时调整该年度供应计划,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的可操作 性和科学性。
七、供应计划附表
1.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颍州区)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颍州区)
3.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城南新区)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城南新区)
4.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颍泉区)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颍泉区)
5.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颍东区)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颍东区)
6.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经开区)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经开区)
7.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阜合园区)

2020年度阜阳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阜合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