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6地超2000元,你的家乡“划
2020-04-29 18:43:30

青海省

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500元/月人,调整为1700元/月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仍为15.2元/时人,暂时不作调整。

广西

提出,自今年3月1日起,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

一类标准适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标准适用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三类标准适用各县、自治县以及除东兴市外的各县级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680元、1450元、1300元分别上调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6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至17.5元、15.3元、14元。

盘和林表示,这些地方提升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地方企业来说,有一个风向标的作用,告诉他们应该可以考虑相应提升工资。

但考虑到今年的经济形势,未来进一步提升工资标准还是应该更为谨慎。

他认为,参考国外的情况,如果最低工资标准定得高于市场水平,那么这一标准实际上保护不了劳动者,反而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人失业。

“尤其在目前这种环境下,应该增加灵活性,增加弹性,更多让市场来选择,不必要刻意在企业发展预期不明朗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企业负担。”

本期编辑 南瓜 实习生思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