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武强检察院出台办法(试行)促进
2020-04-28 03:58:39
武
强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不断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营外出管理,服务民营、个体经济,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融入社会。由武强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司法局制定出台《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方案》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分级处遇、依法依规、统筹协同、精细管理、服务规范”的原则。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等经济主体外出申请、审批、销假、续假、外出、居间服务、检察监督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对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融入社区、回归社会,最大限度的较少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促进经济恢复起到了积极作用。
日前,武强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组织全县16名社区矫正对象中的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将该《实施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有2人表达了申请外出的意愿,目前正在履行审批程序。武强县检察院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的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恢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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