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永寿县劳动监察大队深入建筑工地
2020-04-28 00:12:41

近日,咸阳市永寿县劳动监察大队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集中检查。随着各建筑工地的陆续开工,为规范建筑工地的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永寿县劳动监察大队深入多个建筑工地巡查并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用工花名册实名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是否设立、工资保证金缴存等情况,现场向农民工发放《永寿县根治欠薪》、《劳动用工服务指南》、《工伤保险》宣传手册1200余份。同时监察员还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宣讲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与支付行为,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从而有效的避免劳动用工纠纷的发生。

从检查情况看,工程承包方能够较好的遵守我县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目前所检查的工地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今后,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解决好广大农民工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及普法宣传,有效地规范了我县建筑施工单位的用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的法律意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