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 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
2020-04-27 13:41:00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刘梦雅)4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介绍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工作情况。

图为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中国网/郑亮 摄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指出,3月31日,三部门发布的5号公告,针对医用口罩等五类医疗防疫物资明确了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就是相关产品出口必须取得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比5号公告,12号公告主要在两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出口质量监管。

一是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具体监管措施概括来说,就是“两清单一声明”。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由商务部确认符合国外质量标准的生产企业清单,由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同时,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签署声明,承诺口罩符合中国或国外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

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对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商务部委托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组织专家确认后,相关产品可以出口。相关企业的清单将在医保商会网站上动态更新。

对于之前签订的合同,12号公告中作了相关规定,企业可以按照之前的方式执行,但在出口报关时须提交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商务部在几天前就已经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医保商会,告知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与外方协商签署共同声明,避免政策实施后引起通关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