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用口罩可以用吗 3部门公告要求进、出口方签订共
2020-04-27 06:28:51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4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工作情况。谈及近一个月来,商务部等四部门密集出台的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表示,4与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12号公告,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措施,要求出口方和进口方要签订共同声明,确认有关的质量标准以及双方的责任。
据了解,目前非医用的防疫物资,特别是非医用的口罩出口量较大。由于中外在质量标准、使用习惯等多方面存在差异,产生了一些质量方面的疑问,也出现了医用和非医用产品用途混淆的现象。此前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的5号公告,着力加强医疗物资出口的质量监管。李兴乾表示,12号公告是对5号公告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提升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提前防范有关质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