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T1 倡导网络申请
2020-04-26 00:31:05
(原标题:沪法院检察院将于2月3日恢复诉讼服务,倡导网络等申请方式)
上海市检察院和法院将于2月3日恢复诉讼服务。当事人、代理人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至检察机关阅卷,或至法院进行庭审、接待等事宜的,一律予以延期。
1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市各级检察院将在2月3日恢复日常办公。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来检察机关阅卷的,顺延至2月3日后安排。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应及时告知承办检察院。全市各级检察院将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上海检察机关表示,将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关于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举报,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上海市各级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办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犯罪案件。
同时,上海检察机关倡导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申请诉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除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诉讼业务,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一网通办“检察为民”网页端、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12309平台等网络平台或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可以通过12309热线和12309中国检察网提出控告、申诉。
上海检察机关还表示将加强案件办理和管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