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房产税政策 最新
2020-04-25 02:58:31

获悉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发布最新公告

明确了减免对象及类型

根据影响程度的不同,

一是对因影响停产停业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是对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对被政府征用用于用途的自有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是对损失较大的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鼓励出租方减免租金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在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根据租金减免额度,可申请减免该租金对应的202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未用于出租或未减免租金对应的房产土地,不在《公告》第五条减免范围之类。

总体上,减免租金越多,减免的税款越多

简化办税流程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纳税人对享受本公告第一、二、三、四、五条规定的困难减免,可通过“网上申请,即时核准,后续核查”的简易办税流程办理

《公告》的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因此《公告》在实施时间上进行了追溯。《公告》发布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免征的税款,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抵税。

公告全文如下

政策解读

越乔综合自: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