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沧州恢复正常交通 沧州市公安局召开支持保障复工复
2020-04-24 09:16:02

来源:沧州公安

4月10日上午,沧州市公安局召开支持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家座谈会。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金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吴亚力主持会议,全市部分企业家代表以及新华、运河、开发区、高新区公安分局和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疫情期间,全市企业家对市局提供了大力支持,太平洋保险公司、民生银行、河北安防科技公司、沧州威盾保安押运公司、大元集团、狮城百姓大药房、沧州金长兴石油产品有限公司、东塑集团、沧运集团、康师傅集团、山东商会、龙泉商贸公司等爱心企业纷纷为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全体民辅警捐赠了大量防疫物资,为沧州公安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座谈会上,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金生表示,企业家们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向公安机关一线执勤民辅警慷慨捐赠各类亟需物资,给予公安防疫工作极大的支持帮助和理解关爱。他强调,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服务环境,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各级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以更加主动的作为、更加严实的作风、更加优质的服务,努力在服务发展中当好先锋、打好头阵、做好后盾。

他要求,

一是全面廓清治安环境,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优化便民利企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狠抓交通疏堵保畅,提供便捷顺畅的物流环境。四是严打涉疫涉企犯罪,提供严格公正的法治环境。

会上宣读了《沧州市公安局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东塑集团党委书记肖燕、大元集团监事会主席郝书明、太平洋保险公司总经理董广锁、沧运集团副总经理王春学、狮城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建忠、荣盛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刚、沧州威盾保安押运公司总经理赵宪臻、河北安防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杨淑林、沧州金长兴石油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宝立等企业家代表简要介绍了复工复产的有关情况,对市公安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保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所做的各项工作表示感谢,并重点就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做好主动服务、跟进保护、执法保障等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在座谈会中,宁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宁说:“抗击疫情以来,沧州公安对涉疫类案件打击力度非常大,有力保障了医疗防护设施的安全。但是随着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希望沧州公安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市场秩序规范。”沧运集团副总经理王春学说:“疫情防控期间,沧州公安对企业交通运输提供了很大帮助,交通疏堵保畅和企业专属服务为复工复产提供了大力支持。”荣盛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刚说:“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希望公安机关能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巡逻频次,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提醒。”

随着复工复产全面放开,如何保障好经济建设大局、保障好复工复产顺利进行,成为沧州公安广大民辅警的重要任务。市局在制定出台了进企问需问计行动、指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做好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推行网上审批服务、提供重点运输企业专属服务等十二项具体措施的同时,积极要求全警走进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增强为复工复产、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主动引导意识。

沧州市公安局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群众的双胜利,特制定出台12条措施。

、开展进企问需问计行动。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交警、巡警、食药、环安等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上门走访,通过面对面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问计、问需、问策,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帮助解决困难。

、指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会同卫健等部门指导企业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信息核实等工作,防止带疫入企;加大对涉危涉爆、物流寄递、行业场所等企业单位的治安检查,指导落实内部安全防范和消毒防疫工作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应对各类涉疫情突发事件。

、做好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基层民警深入辖区排摸企业困难、减薪裁员、劳资纠纷、租赁纠纷等问题隐患,准确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群众春耕生产中的矛盾纠纷。对因疫情引发的冲突,快速出警、稳妥处置、跟踪关注,严防矛盾升级激化。

、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开通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违法处理等25项网上交管业务,群众通过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12123”手机APP,直接网上办、掌上办;推出“沧州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群众可通过互联网实现“不见面”申报。

、实行延期办理。对疫情期间学习驾驶证明、驾驶证、货车通行证、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或因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根据疫情变化统一延长有效期限;对复工复产群众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的,不受有效期限制,可在疫情解除后,正常申报出生登记;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对疫情期间,在沧继续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科研的外国人,所持签证或停居留许可顺延2个月。

、开通绿色通道。对申领居民身份证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在全市开通20个车管“应急窗口”和63家“警邮合作”网点,为急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复工复产企业和员工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与市疫情管控复工复产组协调,取得复工复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名单,由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对申领居住证并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通过绿色通道为复工复产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

、提供重点运输企业专属服务。积极对接卫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主动联系辖区应急物资和重点物资运输企业,建立工作微信群,并设立24小时服务专线(5522000),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畅通、高效的交通保障;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组织的集中运送农民工等群体返岗复工直通车,加强沿途安全保障。

、强化交通疏堵保畅。全面加强对全市道路特别是省、市界公路的定时巡查和安全管控,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以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省市县界以及医院、学校、车站为重点,“一点一策”落实交通管控措施,防止交通拥堵;与辖区高速交警部门、相邻省市交警部门建立区域联勤联动警务工作机制,及时发布交通警情,联合开展交通疏导工作。

、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社会面和企业周边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及时查处阻碍企业复工、破坏企业生产、扰乱企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侦快破、追赃挽损,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扰,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影响和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欺行霸市、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高利放贷、套路贷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以及威胁企业家、企业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涉疫情诈骗、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十一

、从快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从快办理阻扰企业返工复工、开展正常生产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虚假广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各类涉企犯罪,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快侦快破,全力追赃挽损。

十二

、慎重使用刑事拘留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办理涉企业案件,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对涉案复工复产企业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尽量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犯罪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尽量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