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
2020-04-22 23:21:25

川建勘设科发<2020>76号

各市(州)及扩权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20〕5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种类

(一)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各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申报本部门优秀项目。

二、提名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提名为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

(二)被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三)项目应当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四)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五)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六)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七)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八)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九)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十)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软科学项目除外)。

(十一)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十二)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

三、项目的公示

项目主要完成人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载。访问地址:http://202.61.89.121/),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项目)方可申报。

四、提名书填写与要求

(一)提名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二)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三)科技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五、提名时间及资料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于5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本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实行无纸化,科技厅将根据项目评审进程通知各提名单位提交纸质提名书。

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书3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提名书3份(含1份原件)。

六、网上申报程序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要求,科技厅“四川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已于2019年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2019年度已注册单位除外),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联系人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楼207房

联系人: 吴 昊 028-85378896

(二)技术服务热线

1.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

(028)12345

2.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85249950、65238332、65238305、85231642、6523832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