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设立国
2020-04-22 16:26:13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方便我市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经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岳阳商标受理窗口将于2018年9月20日正式设立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依据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

二、业务范围

本窗口负责岳阳市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代发商标注册证等工作;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做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管理工作;开展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业务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委托授予的权限,本窗口只负责受理申请人直接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

代理机构代理的商标申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公司的商标申请不在本窗口受理范围内。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质押、许可备案等其他业务不在本窗口受理范围内。

三、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业务名称

收费标准(人民币)

备注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件

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件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件

说明:

1、以上收费项目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规费,不论商标是否注册成功,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申请人缴纳费用后,将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回单)交一份由商标受理窗口留存。

3、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一般在收费后三个月左右,向申请人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邮寄至岳阳商标受理窗口,由岳阳商标受理窗口核验无误后,通知商标申请人至窗口领取。

四、申请资料

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资质材料

1.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国内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二)《商标注册申请书》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可以以纸质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上申请相关规定。

3.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4.《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三)商标图样材料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2.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指定位置。

3.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该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4.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加以文字说明,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

5.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五、窗口地址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

六、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国庆、春节假期前一个工作日:9:00-11:30(与北京商标大楼时间一致)

说明:因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数据传输,正常工作日下午4:00以后和春节、国庆假期前一个工作日的11点以后停止受理申请资料。

七、咨询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0730-8882012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商标注册风险。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的注册核准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负责。申请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不予注册公告的,商标注册费不予退还。

2.商标受理窗口不提供查询服务。为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建议申请人在向受理窗口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前,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条等有关法律规定。并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查询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减少被驳回的机会。

3.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

4.《商标注册申请书》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下载填写后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窗口。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前请仔细检查,提交后不得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