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被执行人 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
2020-04-19 23:01:10

4月17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通过公安机关的临控手段,成功将留宿在滁州某宾馆内的被执行人许某拘传,并顺利执结其剩余欠款2万元。

2015年10月,张某、许某经中间人介绍,双方达成口头的土地承包合同,张某交付了5万元定金。同年11月19日,张某及中间人与许某商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事宜,被许某拒绝。后张某催要返还定金无果后,故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许某返还张某订金5万元。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在执行法官督促下,被执行人许某还款3万元后,便更换了手机号码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都未查询到其下落。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并联合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实施临控措施。4月17日早晨,执行法官收到公安机关的线索:“我们已发现被执行人许某,其在某宾馆内”。收到消息,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该宾馆,将正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许某成功围堵,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惧于威慑,被执行人许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现场缴纳欠款,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