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业2019年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0-04-15 16:33: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精神,做好国家统计局《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试行)》(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业的财务统计工作,现将《职业培训机构财务统计报表(试行)》(2019年统计年报)印发给你们。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数据。请各地于5月15日前将统计数据(含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项声闻,电话:010-84207469(兼传真),电子邮箱:xsw1972@126.com。

附件:1.《部门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701表)

2.《部门服务业行政单位财务状况》(702—1表)

3.《部门服务业事业单位财务状况》(702—2表)

4. 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部分指标逻辑关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