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禁食猫狗 深圳这一举措,是向前...
2020-04-03 00:26:25

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吃,并强调猫狗禁止食用。

在法案通过的同时,也加重了相关的处罚力度,最高可罚30倍!此外,违反《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还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实施惩戒;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条例》在列出上述的10种动物后,采用兜底条款的形式规定可食用陆生动物范围还包括“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将来如果国家相关目录作出修改,深圳的可食用动物范围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深圳立法禁食猫狗的消息一出,广受好评。许多人发声支持这一举措。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工委主任刘曙光也表示:“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深圳作为大陆第一个站出来立法禁食猫狗肉的城市,是十分有勇气的。虽然一切才刚刚开始,但相信以后的困难和阻碍深圳都可以顺利克服。我们也在期待,在深圳之后,会有更多的城市站出来,参与到立法禁食猫狗的行列中。深圳这一举措,是向前的一小步,也是文明的一大步!禁食猫狗肉,一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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