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禁食猫狗 条例规定,禁止食用国...
2020-04-02 22:04:33

5月1日起,深圳市将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全部都在禁食名单内,其中包括猫狗等宠物。

《条例》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下面是具体的细则,不仅给出了禁食的“黑名单”,还直接制定了可食用的“白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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