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起,洞头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四级。根据当前我区疫情形势,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在切实防止疫情反弹前提下,更加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市民备罩、商人戴罩、活动备案、相间一米、岛口检查、岛内放开”原则,我区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3月27-28日,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完善“健康码”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就我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出调整。现在跟小布一起来看看吧~
健全“一库一码一平台一指数”防境外输入精密智控体系,境外所有来洞头人员要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所有入境来洞头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入境人员入境后应第一时间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凡故意隐瞒健康状况、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入境来洞头的人员,全面推行“健康码”国际版应用。
强化基层单元精密智控
坚决守牢“岛口、门口、网口”,全区“岛口”流动健康服务点及车站、码头继续实行“扫码+测温”进入。基层微网格要严格执行每日排查报告制。实施全国“健康码”入洞头互认,继续推广使用“安居码”。强化通道管控,继续加强派驻机场、动车站(火车、客运)、高速口管理力度,严密防控,确保不漏管、不脱管。村居(社区)要落实湖北来洞头绿码人员14天跟踪测量体温。
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取消企业复工“备案制”,各类企业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新返回洞头的企业员工一律凭健康“绿码”直接上岗,用人单位要落实14天体温日常检测、症状观察及分区就餐等管控措施。
所有对外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凭健康“绿码”扫码进入;景区、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等场所继续实行扫码,凭健康“绿码”进入;所有药店、诊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进入,继续强化原有登记管控措施。
图书馆、海洋科普体验馆、书店、城市书房、文化礼堂、文化馆、室内外体育场馆、室内游泳馆、百姓健身房、足浴店等公共和经营场所及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全面恢复开放,全区影剧院暂不复业,已复业的立即暂停营业,具体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餐饮场所恢复堂食、包厢服务,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疫情结束前不得举办婚宴等大型宴席和大型活动,餐饮场所要控制人员密度不得超过70%,家庭聚餐一律不得超过1桌。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做到“不戴口罩、禁止入内”。
此外,所有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养老院和公共交通等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定期做好通风换气、消毒等预防性措施。
禁止清明现场祭扫活动
疫情期间,我区暂停清明现场祭扫活动,提倡群众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辖区内所有公墓(陵园)和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实行“代祭代扫”服务,乡村公益性公墓由村级代为祭扫。此外,洞头还开放网络祭扫平台,群众可通过“云祭祀”来寄托哀思。各街道(乡镇)要加强公墓和私墓封闭管理,强化群众管控劝导和宣传疏导工作。
来源: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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