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深刻汲取北京郭某思案件的教训,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
2020-06-03 11:20:30

6月3日上午10点,最高检召开“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答问时表示,深刻汲取北京郭某思案件的教训,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①抓重点,继续做好重点罪犯和关键环节的监督②提实效,深入推进“减假暂”监督信息化建设③增刚性,注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落实④重自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

北京郭某思案件回顾:

据《法治进行时》报道,16年前郭某思因亲手杀害自己的女友段某被判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去年出狱。公开信息显示,郭某思减刑记录为,第1次:2007年6月25日,北京高院裁定将郭某思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第2至第4次:2008年9月20日、2009年11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分别减刑10个月;第5、6次:2012年3月20日、2013年4月26日,分别减刑11个月;第7次:2014年7月17日,减刑10个月;第8次:2015年10月29日,减刑1年;第9次:2018年10月22日,减刑6个月。

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某思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思的不满,遂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的头颈部,致段某某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

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3月31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杨通报了北京市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郭某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相关工作情况,表示,针对郭某思的犯罪前科及服刑期间多次被减刑情况,北京市委政法委已组织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等政法单位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5月9日,郭某思减刑案联合调查组通报称,联合调查组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违反工作纪律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现市监委已对监狱干警刘某某、隋某某等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在郭某思服刑期间,刘某某、隋某某等人受郭某思亲属及有关社会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郭某思获得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联合调查组将继续深入彻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