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2020-05-14 10:16:4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根据市文明办要求,5月1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局办公区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共展出了12块《条例》宣传展板,组织干部职工200余人参观学习,并安排熟悉条例的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了讲解。同时,还在市局网站、微信公共号刊登《条例》全文和条例宣传明白纸。
《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公民的文明行为作了规范,对公共场所、生态、交通、社区、乡村、家庭所应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以及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移风易俗、双拥共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条例》的正式出台,是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大成果,标志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对广大干部职工提升自身文明素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