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可适当减免 适当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减免个人住房贷款利息
2020-04-21 15:18:01
具体而言,在合理调整监管措施方面,《通知》指出调整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同时调整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和拨付节点 对购房者而言,《通知》提到,完善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服务 4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共计28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适当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减免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其还款资金压力 。
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满足居民购房合理融资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要求,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支持居民在市场利率下行期间降低利息支出。
对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在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方面,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让的土地,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度降低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让底价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