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目的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今年1月中旬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就业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必须以更高站位重视稳就业,以更大力度推动稳就业、以更实举措保障稳就业,精准打好稳就业“组合拳”。去年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要求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随后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稳就业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做好我市稳就业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市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七个部分、29条内容:
第一部分:坚定扛起“战疫情?稳就业”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大政策协同,制定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时,综合评估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紧盯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并争取实现更多的就业。
第二部分: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一是落实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补贴,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和市级重点项目的用工;二是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扩大新增就业规模;三是因地制宜开展企业员工、农民工等返程群体的客运包车和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家到厂”服务,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鼓励企业吸纳本地求职人员就地就近就便就业;四是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五是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输送务工人员。
第三部分:着力稳定就业岗位。一是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降低社保成本;二是优化办理流程,加大稳岗返还力度;三是减轻残保金、住房公积金负担;四是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多维度开展就业监测,及时发布失业预警;五是健全失业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六是提高失业人员待遇水平,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其家庭,及时按规定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七是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四部分: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一是落实市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运营补贴,搭建创业带动就业载体;二是建立创业导师库,举办创业大赛,提升创业创新质效;三是设立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四是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高效创业服务,鼓励推动返乡入乡创业。
第五部分: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实施“就选德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是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便就业;三是阶段性延长就业援助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完善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措施;四是统筹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第六部分: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一是聚焦我市重点群体、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二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实施技能兴德行动计划;三是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落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
第七部分:加大统筹推进落实力度。一是落实稳就业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二是打造“创业州城、乐业州城”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加强就业服务;三是开展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狠抓政策落实。
三、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实施意见》文件解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534-2687510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