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2020-04-14 17:26:15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