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南宁市街头出现了一款全新的共享电车。不过,这款共享电车刚上线就被市民质疑车辆没有悬挂车牌。根据市民反映,像这样的“共享电车”主要集中在南宁青秀区重点商圈和街道,而万象城、航洋国际以及金湖广场、南湖公园等地方也有人见过。
针对群众反映的“共享电车”无牌问题,交警回复: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样要登记上牌,否则不能上路行驶。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依法将受到处罚。
交警随后对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展开集中整治,并对驾驶者采取处罚教育的方式。交警部门还对投放“共享电车”的企业进行约谈沟通,要求未上牌不得投入运营,相关企业对此表示理解并承诺落实整改。
“共享电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它极大程度满足了公众出行的需求,缓解了交通压力,为构建绿色出行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共享单车”的投放使用,必须以合法、安全为前提。交警部门提醒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和广大市民群众:
一、企业投放使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进行处罚。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
交警随后对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展开集中整治,并对驾驶者采取处罚教育的方式。交警部门还对投放“共享电车”的企业进行约谈沟通,要求未上牌不得投入运营,相关企业对此表示理解并承诺落实整改。
一、企业投放使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