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共德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2020-03-06 18:11:39

为加强和规范法治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办法》《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和《中共德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德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起草了《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了督察工作坚持的原则、适用范围、督察内容和方式、督察组织实施、督察纪律和责任等内容。下一步,我市将以《暂行办法》为依据和抓手,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对法治建设的倒逼作用,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