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可办理《通行证》 由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通行证电子版
2020-02-09 16:20:46
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享受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即 三不一优先 (不停车、不收费、不检查、优先通行)。
经审核后,由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通行证电子版,承运人自行打印,自行填写。
在市域内拉运上述应急物资和民生生活品的车辆,也要快检快验快放行。
渭南日报记者 刘雪妮 见习记者 任晓彤2月8日,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市发出通告,就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以下称简称 通行证 )有关事项做出规定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受理渭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办理事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受理本辖区办理事项。
持《通行证》车辆在通过疫情防控检查站时,要主动接受检查。
市内各检查站对运输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要设立快速通道,优先检查、优先放行。
通告规定,《通行证》办理时应提供市、县(区)政府防疫指挥部门和相关部门物资调运相关手续和承运企业、车辆和驾驶员信息、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名称等资料。
通行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不办理《通行证》。
通告指出,《通行证》是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凭证。
通告明确,全市交通运输部门24小时受理《通行证》办理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