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1 10: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麦读君按】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新型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2005)世卫组织总干事有权向其他国家发布建议,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强调: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旅行和贸易的措施,世卫组织不推荐限制旅行和贸易的措施。
谭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宣布原因并不是因为中国的情况,而是因为更多其他国家的情况:
若该病毒传播到卫生系统较弱的国家,我们不知道会对其造成什么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立马行动起来。
在世卫组织法律框架下的「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体包含哪些措施?它与我们常说的「疫区」有什么关系?世卫总干事在此框架下的职责定位是什么?武汉大学法学院老师翟晗根据最新情况做了一篇笔记,分享给大家。文章首发于知识星球「真知拙见」。
世卫组织法律框架下的 PHEIC 是什么
作者 翟晗 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荷兰蒂尔堡大学宪法学博士
因相关术语近日多见于媒体报道,也因今晚世卫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将重新定性中国疫情,其实就是再次启动PHEIC的评估机制。本篇介绍世卫组织目前法律框架下PHEIC的含义,并且顺便厘清一些(自)媒体报道中术语使用上的混乱。
“国际关注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下文称为 PHEIC),是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全球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决定,有国际法上的效力。其对象是对某种传染病或者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对其他国家带来危害,并需要跨国行动应对。这一决定规定在目前世卫组织最重要的国际法基础与应对框架——《国际卫生条例(2005)》(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2005,下文称为 IHR2005)中。
在目前所见的媒体报道中,这一决定内容经常被形容成“宣布疫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