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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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 考 简 章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速录员四名、法警两名,均限男性。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无纹身; 5、速录员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且微机文字录入娴熟,身高1、70米以上。 6、法警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警官学校毕业或退伍军人,身高1.75米以上。 二、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 2日至 7月6日; 2、报名地点: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退役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费1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2010年7月 7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速录员上机操作、法警体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参考人员的成绩。 4、体检与政审。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的人员。体检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政审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录用。 三、待遇: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速录员月工资950元,法警月工资1050元(含单位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部分)。 联系电话:0635——8362500     二〇一0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