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吃庄稼引发两起诉讼法院依过错程度按比例判决其承担责任
2015-11-30 10:00:00
因牛吃庄稼引起了两起健康权纠纷,近日,丰都法院将两起案件合并进行了审理,依双方过错程度分别判决其承担责任。
李刚与谭红系同村村民。2015年10月9日,谭红家喂养的牛在同村村民何梅的地里放养(因何梅在外务工,所以该地一直都由李刚借种)。李刚的妻子温英见状以为是谭红故意将自己的牛牵到自家借种的地放养,气愤不过,当即将牛牵到了谭红家的种植地。后,牛将谭红在该地上种植的蔬菜啃食了大半。事情发生后双方发生了口角,闹得非常不愉快,为了事情有个解决,其双方决定第二天到村干部家中解决此纠纷。
2015年10月10日,谭红及其丈夫许林在去村干部家中解决纠纷的路上碰到李刚和妻子温英还在地里干活,根本没有要去解决纠纷的意思,双方遂发生冲突。冲突中谭红手持竹棒砸到李刚后背,李刚倒地后将谭红脚抱住,谭红便倒在地上。随即温英与许林在菜地旁也发生纠纷,相互用手推攘扁担形成对峙,后被在附近干农活的村民所劝阻。李刚当即被送到丰都县江北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7000余元,加上误工费、护理费等,其经济损失共计17072.5元。谭红在村卫生室治疗共花去医疗费、交通费共计423元。
李刚、谭红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付自己受伤后产生的经济损失。法院受理后将该两起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经审理后认为谭红在该起纠纷中的过错程度更大,应负主要责任,但李刚对于该纠纷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也应负相应的责任。遂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由李刚承担三成过错赔偿责任,谭红承担七成过错赔偿责任。(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