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个人信贷 冒名签字让我一无所有
2020-05-13 04:02:47
2017年4月,项招辉正式接到法院传票,一家人陷入恐慌,“之前都不确定,直到收到传票,我妈都问如果真犯了什么事,就说出来一起解决,我只能反复跟她强调我真的没有借钱。”
项招辉称此后村里人对他指指点点,他无法在村里继续呆下去,网店又因资金短缺开不下去,为了调查清楚这件事,他关闭了网店,在南昌租了一间单身公寓,开始奔波于法院、银行之间。
项招辉的朋友罗先生得知此事后,搬去和项招辉同住,一方面,他称项招辉的精神状态十分不好,想过去照顾他,另一方面,他是唯一一个相信项招辉没有贷款的人。“他如果有贷这笔钱,我实在想不到这笔钱他花在哪了,因为他每天过得太普通了,而且他也不会把房子卖了去创业,他房子也才卖了十几万。”罗先生说。
贷款与上一家任职公司存在关联
此后,他们二人先是从法院调取材料,在一份保证金额3920万元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上,项招辉看到,这份合同由南昌索克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签订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签署的是项招辉的名字并按有指纹,由此,他必须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

项招辉这才意识到,这笔贷款与他供职了四年的公司存在很大关联。据他回忆,2011年,他入职天腾动漫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之后,公司以办“工资卡”的名义收了他的身份证。在项招辉当时未知的情况下,他成了索克斯公司的法人。而这家索克斯公司并无实际办公地点,也没有员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