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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3 01:02:30

刚刚过去的5.1假期,大家都是怎么过的呢?

在上周我们的出行调查中

大多数的小伙伴都选择了“自驾出行”

在美好的自驾游过程中

我们总能看到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蜀黍不手软!

来曝光“五一”假期间的“违法大佬”

占用应急车道曝光

陕AK9M63

车主:黄海*

陕A20SH2

车主:李相*

陕A70FL3

车主:李静*

陕A68ER5

车主:王宏*

车窗抛物曝光

陕AG99F0

车主:王伟*

br/陕AV20V3

车主:高*

br/陕AD80780

车主:杨*

陕D61B97

天窗晒娃曝光

陕AC3L52

车主:崔*

陕A2XT75

车主:贾尚*

陕DKY003

陕AH3R57

交警蜀黍已将以上车辆违法行为告知其车主

并扣除了相应的交通文明积分

占用应急车道、车窗抛物、天窗晒娃

不仅是违法的

它更容易带来潜在风险

提示

占用应急车道会导致救援、特殊工种车辆在突发情况下行进困难,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车窗抛物不仅损害驾乘人员文明形象,更有可能阻碍后车视野,引发追尾等事故。

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头伸出窗外,遇有硬物飞来、高空悬物时,极易被砸到导致受伤;急刹、突然碰撞、天窗自动闭合等可能导致脆弱的脖颈受伤甚至危害生命。

关于“占用应急车道、车窗抛物、天窗晒娃”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起来了解一下

普法时刻:占用应急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订)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

普法时刻:车窗抛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订)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乘车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普法时刻:天窗晒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安全文明意识是驾车人和乘车人的生命保障

做一个文明守规的好司机

杜绝危险惨剧发生

“守住安全底线,共建守规交通”

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

来源:西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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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AK9M63、陕AG99F0...你们“五一”假期的违法行为被曝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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