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5.1假期,大家都是怎么过的呢?
在上周我们的出行调查中
大多数的小伙伴都选择了“自驾出行”
在美好的自驾游过程中
我们总能看到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蜀黍不手软!
来曝光“五一”假期间的“违法大佬”
占用应急车道曝光
陕AK9M63
车主:黄海*
陕A20SH2
车主:李相*
陕A70FL3
车主:李静*
陕A68ER5
车主:王宏*
车窗抛物曝光
陕AG99F0
车主:王伟*
br/陕AV20V3
车主:高*
br/陕AD80780
车主:杨*
陕D61B97
天窗晒娃曝光
陕AC3L52
车主:崔*
陕A2XT75
车主:贾尚*
陕DKY003
陕AH3R57
交警蜀黍已将以上车辆违法行为告知其车主
并扣除了相应的交通文明积分
占用应急车道、车窗抛物、天窗晒娃
不仅是违法的
它更容易带来潜在风险
提示
占用应急车道会导致救援、特殊工种车辆在突发情况下行进困难,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车窗抛物不仅损害驾乘人员文明形象,更有可能阻碍后车视野,引发追尾等事故。
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头伸出窗外,遇有硬物飞来、高空悬物时,极易被砸到导致受伤;急刹、突然碰撞、天窗自动闭合等可能导致脆弱的脖颈受伤甚至危害生命。
关于“占用应急车道、车窗抛物、天窗晒娃”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起来了解一下
普法时刻:占用应急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订)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
普法时刻:车窗抛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订)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乘车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普法时刻:天窗晒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安全文明意识是驾车人和乘车人的生命保障
做一个文明守规的好司机
杜绝危险惨剧发生
“守住安全底线,共建守规交通”
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
来源:西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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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AK9M63、陕AG99F0...你们“五一”假期的违法行为被曝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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