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凶手照片 法情两难全
2020-05-10 22:25:39

不点蓝字,我们哪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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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9日),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迎来民事诉讼开庭。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10岁的淇淇杀害,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这一消息发出,顿时引起网友们的热议:民事诉讼案已经开庭,刑事案件无法成立成了最无奈的事情。

因为嫌疑人未满14岁,所以案件并未公开审理,也因为受法律的局限性,无法对其进行刑事判决,可能这体现了法制上的权威,但是却丧失了道德上的拥戴。

从古至今,我们都知道“偿命”这一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犯法却不是与成年人同罪,这是一种局限,也是一种无奈中的可悲。

针对这个案件,站在不同的当事人或者旁人的角度,会有不用的想法与观点,我们可以就此客观地做出简要分析。

首先,我们从犯罪者这方的角度分析,可以知悉:他的父母在受害人被害后,并未对受害人家庭表示道歉,在案件开庭当天并未出席,且在庭上也未见其案件委托人。

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不想对此事负责,其态度实在与一个被告身份不相符,难道因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就可以为所欲为,把对一条生命的逝去当作无所谓吗?

我想,站在法律的角度他们或许不会失去自己的儿子,但是受害人的父母却永久地失去了自己的女儿。难道在他们的心里,不会为自己儿子的行为而感到心痛,为受害者家庭而感到歉意吗?

或许我们不应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说谁对谁错,但是,因为人性的双面性,在那些恶意的行为下,依然有善意的声音发声:能伤害就能承担!未成年不是保护伞,那个女孩谁来保护?

所以,犯罪者――请善良,给受害人家庭一分善意的慰藉。

再次,从受害人一方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因为小女孩的去世,她的父母天天以泪洗面,且他的哥哥因为妹妹的去世而受打击致成绩下降。

我们都是受自己家庭保护的人,将心比心,我们应该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别忘了不要伤害他人。因为一个家庭成员的缺失将会使这个家庭蒙上一层痛心的悲伤。

因为家庭缘故,这个官司的诉讼费都是从亲戚那儿借来的2万多元,委托律师初步估计要求被告方赔偿100多万元。可是,100多万能换来他们可爱的女儿吗?不,不会。在此,我们只能尽自己的善意为这个家庭送去被支持的力量。

所以――愿善意对他们温柔以待。

最后,从网友的角度分析,这是一个夹在情与法之间的案件。我们为女孩不平,为男孩的行为气愤,但是我们也需要冷静。问题出在哪里?是家庭的教育问题还是社会的局限问题?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随着青少年的心里成熟年龄逐渐提前,许多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也是层出不穷。

我想,我们在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时,是不是也应该对未成年人的一些行为进行法制上的约束,这也是我们共同期待的完善。

所以,网友――请理智。

最后,希望我们在把握好情与法的平衡点,在这个世界好好爱自己,收起我们对世界的恶意,我们也将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