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犯罪率相等,因此 B 国的净犯罪数量应当是 A 国的 50 倍。
由于网络媒体往往以语言为边界,且媒体每日可推送的消息大幅上升,B 国任意地区凶杀案均会在全国性网络媒体上传播。
B 国每一个个体会看到 A 国 50 倍的犯罪报道。
B 国人觉得自己的国家治安烂透了。
在过去,治安事件按照概率均等的分布于 B 国 50 倍大的国土上,并以地方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传播,依照治安事件的等级只影响那些与事件相关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公民。只在一个治安事件演变为地区无法解决的问题(极恶性治安事件)时,才被其它区域公民注意。
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传播速度的提升与门槛的降低,B国内任何一地发生治安事件均会被视为全国新闻受到全体 B 国公民注意。由于人们往往在治安问题上带有强烈的共情能力,大众会将每一个发生在其它地区的治安问题当成是与自己相关的问题,从而忽略了 B 国的犯罪率可能一直很低且与 A 国水平相当,这会使得 B 国在治安领域的公信力以 50倍于 A 国的速度流失。
如果你觉得这个例子并不存在于现实,那么不巧,这里刚好有一个现实中的例子:
2018 年是滴滴的“灾年”,连续几起涉及滴滴网约车的恶性治安事件将这个每年承运 200 亿人次的出行公司推到风口浪尖。
这里特意说出滴滴的承运数字,并不是为了夸滴滴。而是因为,200 亿这个数字刚好与上文的“人口 50 倍”概念相符,滴滴在 2018 年的全国承运量以数十倍于全国所有传统出租车公司的总和。
如果从冷冰冰的数字角度来讲,在滴滴深陷舆论风波的那段日子里最高法就曾计算过[12],网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 0.048,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 0.627。因此,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乘坐网约车的人身安全性比出租车高出一个数量级。
要知道,对于任何可能的风险来说,只要拥有无限次重试的机会,风险就一定会暴雷。
比起传统出租车,滴滴更接近“无限次重试的机会”。传统出租车不仅总运量在 2015 年后远小于网约车总运量之外,“传统出租车”这五个字并不是一个能够被公众聚焦关注的统一品牌。
用更白话的方式来说,每个城市都有几家相互独立的出租车公司,甲城市出租车公司发生了恶性事件,根本不会在舆论上引发乙城市民众的共情。但全国无论哪个城市的滴滴出现一起恶性事件,都会引起全国滴滴潜在用户的关注。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我们无法让大众意识到绝对安全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滴滴就永远无法从这种指责中被释放出来。这种指责在很多时候会凝结成一种力量(往往以过度监管的形式出现),形成阻碍技术进一步发展的枷锁,也让技术本身失去了自我修复的能力。
至此,我们便不再相信“网约车”是一个“好故事”了。
而这正让我们回到了本节的开头——元叙事的倒掉是现代性自反性的开始。尽管我们之前已经说过了,元叙事的目的并非是让我们依照元叙事所讲的一五一十的走下去,但元叙事是我们凝聚共识并形成迈向美好未来行动力的重要线索。
因为相信所以看见,因为不相信所以无法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