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昀澄清爱尔兰不能离婚 这是真的吗
2020-05-08 00:50:32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

“等我们决定结婚了,就去爱尔兰吧,在那里结婚是不能离婚的,只有死亡才把我们分开。”

连张若昀都选择在爱尔兰举行婚礼,娶了他备忘录里面的樱桃姑娘。(小编先酸为敬)

但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在这里,小编要煞风景地说一句:爱尔兰曾经不能离婚的原则更多只是宗教信仰的产物。(害怕被打.jpg)

爱尔兰的国民受天主教影响较深,而天主教的教义中确立了“永不离异”的原则,如果离婚的话等于是背叛天主,所以他们只能结一次婚。(小编也不敢说也不敢问)

但是,这些更多只是历史。

在1995年,爱尔兰公民投票以50.28%的得票率废止了延续多年的禁离婚法。

关于这个问题,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婚姻和爱情问题,你怎么看?

“永不离异”在两个相爱的情人眼中是一种约定一种承诺一种美好,从浪漫爱情层面当两个人深爱的时候会认为彼此是最好的伴侣。

但是真正一次能遇到能相伴一生的真爱的非常少,当现实打败了浪漫时,这种"浪漫"只会变成枷锁,使两个人都陷入痛苦。

我认为当遇到的人对了不需要这种规定也能做到相伴一生。

―― 19英语二班 汤佳怡

其实不论爱尔兰“无法离异”的规定是不是与宗教有关,在我眼里它都是一种“伪浪漫”。

不能离异像是一种至死不渝的美好烙印,但是这是建立在从青丝到白发的人间理想状态下,“不能离异”的前提的世界范围内都难能可贵的爱情,而对于部分婚姻来说,这无疑是判刑终生的枷锁。

“不能离异”,择一人终一生,这是旁人给予它最极致的浪漫。但是如果你是婚姻中的当事人,两个人相爱可以没有理由,但是两个人分离有千千万万种理由。那么这时候“不能离异”相当于是无形的枷锁,将彼此桎梏终生。这时候,还浪漫吗?

想起那首《节妇吟》“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虽然这与爱尔兰不能离异的本质是不同的,但是也能反映出婚姻中的遗憾和无奈。

不知道能不能这么说,“不能离异”的规定是不是也是一种罔顾人权的表现呢?失去婚姻自由的伪浪漫,披着宗教外衣的反人权。

不过现在规定已经废除,这无疑是一种很好的结果。

我当然更希望步入婚姻的人们都能做到“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但是如果不能,那么也祝愿他们“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 19英语二班 荣伽洋

......我倒是从未觉得不给离婚这样的政策是浪漫的表现,我甚至从来没由此联想过有关浪漫......

在我看来不给离婚就是活生生压迫人权,跟从前基督教徒不给二婚是一样的。

婚姻应当是出自感情和利益的双重考虑,当利益和感情受到损害,强行绑定的婚姻又有什么意义,到时候只会成为生活的束缚。

一开始结婚时候看这可能是对婚姻的保障,可是当这些真实发生的时候不就是一个强制性的命令了吗?结婚时候只从开始结婚的角度出发考虑婚姻未免也不长远了吧。

曾经和朋友讨论,片面的说,不带感情的话在现代社会婚姻只是为了同居分钱......当然只是一个俗气的比喻,没有把个人生活需求之类的考虑在内,但是我觉得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我认为婚姻的浪漫可能只存在于开始的冲动或者回顾一段完整婚姻的感动,如果从客观角度来看婚姻实在掺杂了太多利益。

我和另一位朋友讨论这个问题,他说可能现在你是对婚姻抱有一个没必要的心理,但是到头来我们可能都得顾到实际。

我觉得很赞同朋友。毕竟我现在怎么看并不能代表我未来怎么做,也不是说叫屈从于生活,而是需要出于更全面的考虑。

我一直把婚姻和爱情看成两码事,如果只有爱情,同居也不是不行,为什么要结婚呢?因为结婚有附带绑定作用,给个人生活利益的方方面面带来保障。

当然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两个人的婚姻似乎不需要承载更多额外的责任,例如我爸妈那一代的思维定式:结婚是为了两个家族,为了后代......

当现代社会的质量能满足从前通过婚姻能兑现的利益(特别是家族一类的)的时候,婚姻越来越成为一种仅仅对自身的考虑。

我认为那些额外的责任是没有必要的,毕竟现在是我自己的人生,我家人的人生不需要因为我做什么而得到改善......必要仅存在于传统观念里。

可能这是一种利己主义吧......

之前还和朋友讨论过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如果抛开情感,为什么好朋友不能结婚?志同道合的友谊加上财产共享岂不是很好吗?

朋友给出的答案是没有绑定的观点和两性的依赖很难维持。

比较赞同,不过我还没有想到什么比较有道理的观点......可能现在结婚率和生育率的下降都有一些这样的原因?

――19英语三班 张雪怡

最后,来自键哥的补充(补刀):

婚姻,在社会学意义上,是一种契约。这种契约,界定的是财产关系。

是的,约定的是财产,无关爱情!

不过请注意,这里说的是社会学意义,跟个人的考量和选择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