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 崔坝法庭顺利执结抚养费案件
2020-05-03 19:17:28

近日,崔坝法庭接收到了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申请人为胡某(孩子母亲),被执行人为唐某(孩子父亲)。2017年胡某与唐某向崔坝法庭诉讼离婚,后经法庭调解离婚,婚生子随胡某生活并由其抚养,唐某从2018年7月1日起每半年支付给孩子1800元抚养费。因唐某未按时履行,胡某向崔坝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温情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崔坝法庭干警与被执行人唐某取得联系,了解到唐某并非不抚养孩子,只因胡某一直有意阻止他看望孩子才一直拖延支付抚养费至今。在与胡某的沟通中,胡某表示未曾不准唐某看望孩子,只是不愿意唐某将孩子带离自己身边,接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

了解情况后,法官明白倘若不解开双方心结,仅仅执行抚养费,并不能真正解决矛盾,不仅会让双方疲于诉讼,也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因此,崔坝法庭并未选择直接简单的划扣被执行人财产,而是继续与双方进行交流沟通。

经过执行干警前期的不断沟通,双方最终同意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到崔坝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告知唐某支付抚养费是其法律义务必须履行,劝说其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按时支付抚养费也是对孩子的成长负责。同时也积极给胡某做工作,告知她探视权不仅是唐某作为父亲的正当权利,同时父亲参与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调解过程中唐某提出想看看孩子,经过胡某的同意,崔坝法庭干警将孩子接来法庭。孩子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爸爸,有些腼腆和生疏,只是待在妈妈怀里看着爸爸,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胡某、唐某心生触动,最终放下心结,冰释前嫌。唐某当场一次性付清了执行款,还承诺后续也会按时支付抚养费,胡某也保证会让唐某探视孩子。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办理抚养费纠纷案件更让执行法官揪心,崔坝法庭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在坚持原则、维护法律公正基础上,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心比心,强化沟通调解,矛盾纠纷真正得到化解,让家务事也能“巧断”成功。

原标题:《温情执行促和解 崔坝法庭顺利执结抚养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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