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破游是什么 无监控无证人责任难划分
2020-05-02 10:46:53

“当我奔过去时,孩子已经倒地了。”张女士(化名)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记者回忆起去年那场意外时,仍心有余悸,“我只是想要一份真诚的道歉及应有的赔偿,但至今除了那2000元,什么都没有。”

2019年5月26日下午3时许,张女士带着女儿在南岸区南滨路某体育类商场玩蹦床时,意外发生了。“当时我就坐在对面照看,突然跑来一个小男生和一个小女生想要推我女儿下去。”受惊的张女士迅速上前制止,“但那个小男生又推了一下,导致我女儿直接摔下蹦床与旁边的尖锐物发生碰撞,额头流血不止。”

事发后,张女士在商场员工的陪同下前往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经诊断,张女士女儿额头伤口深达骨膜,颅骨外露,局部软组织肿胀明显。“由于考虑年龄小,在整个缝合过程中连麻药都没打。”张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受伤至今当事另两方家长未曾表达过关心,除了前期协商的2000元治疗费,连一句真诚道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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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女儿的病历诊断。

记者欲向当事另一方家长(小男生母亲)求证核实相关细节,无奈一直无法取得联系。但从张女士提供的现场调解视频可以看出,小男生母亲由于事发时并未在蹦床附近,表示无法确定张女士女儿摔下的真正原因。

张女士说,从女儿受伤至今,已与商场及当事另两方家长协商调解了四次,都未达成最终处理结果。“为了这事女儿一直情绪不好,容易哭闹,疤痕明显,医生甚至建议时刻留意孩子的心理动向。”焦急的张女士希望能得到当事另两方家长的道歉,尽快与商场及另两方家长协商出最终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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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女儿额头现仍有明显疤痕。

根据当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南滨路派出所接警回执所示,由于案发当场无有效监控、无目击证人,暂无法判断张女士女儿摔倒的真正原因,建议各方协商处理。该商场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此事故目前正在积极协商处理中,至于详细处理方案及进度,需由公司安排专人予以回应。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收到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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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责任

近年来,在各类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几乎都可见室内儿童游乐场(设施)的存在。商家们从这些儿童游乐设施上盈利的同时也带动了整个商场的人气,刺激消费。而此时这些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责任界定,则成为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所在。

若在公共场所的游乐设施上发生推搡致伤的情况该如何判定责任划分?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勍认为,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判定侵权责任人的赔偿义务大小。

“首先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如确有行为导致侵权事实的发生,其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其次就商场而言,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对于商场公共区域和由其提供、维护的设施设备等承担安全责任。同时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或者设施要做到充分提醒。”刘勍进一步表示,若伤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赔偿责任的划分,还应当充分考虑其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义务。

“而对于伤者的损失赔偿,除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医疗器械费用等,还应包括因受伤导致的必要后续治疗费用(如伤疤整形手术等)。”刘勍建议,如果当事各方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伤者的监护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文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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