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庆阳法警
2020-05-02 02:17:37
2020年4月27日上午九时许,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市中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庭审结束后,被上诉人张某某因不服判决结果,情绪失控,行为过激,旁听席上张某某母亲也哭闹不止,严重干扰正在进行的其他庭审活动,妨碍来诉来访当事人正常诉讼。加之张某某坐着轮椅,身体状况很差,过激行为极有可能引发危及自身安全的危险,事态紧急,影响严重,平息刻不容缓,主审法官立即请求市中院法警支队出警配合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