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裁员 补偿 在不同的离职原因下是否得到合理
2020-05-01 09: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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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除薪资外的其他费用

1、 劳动者提出:

因企业过失造成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无效;

单位自己免责,排除劳动者权利导致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

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等强制劳动的或单位违背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2、 企业提出: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劳动者过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患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一致;

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经济性裁员。

非劳动者过失解除条件,限制解除的,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

女职工三期内;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