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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兒童工地遭壓埋致死”事件的次生輿情,記者被打加劇了民眾對相關部門的不信任情緒,對當地政府公信力的損害將是深遠的。輿論認為,關鍵是要回應社會關切,及時公開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防止后續追責工作“爛尾”。同時,該事件也應該引起有關部門對重大安全事故輿情應對的反思。
記者在原陽採訪時被打
4月18日晚,在原陽縣盛和府小區堆放的土方中陸續出現4名5至11歲兒童尸體。據原陽縣委宣傳部通報,他們均系與該小區相鄰的原陽縣原興辦事處溫庄村人。經初步判斷,可能是因土方壓埋窒息死亡,具體原因需要進一步調查。
4月21日,紅星新聞、《新京報》、上游新聞等媒體記者赴當地採訪,卻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員的推搡甚至毆打,手機被搶。紅星新聞報道稱,當晚,記者的手機被交還,但手機中的通訊錄以及記錄有事發現場的圖片、視頻等內容全部被刪除。
次日,針對記者被打一事,原陽縣原興街道辦事處主任郭勇表示,當時過於激動,態度不好,出了這樣的事,確實不應該,真誠向媒體和社會各界道歉。
目前,原陽縣委、縣政府已成立“4·21”涉記者治安事件調查專組展開全面調查,新鄉市公安局對調查過程全程督辦,當地公安機關接警后依法介入調查。原陽縣委書記郭力銘表示,已先期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停職調查,待查清責任后再作進一步處理。
輿論追問“誰是打人者”
事件發生后,有人追問:這樣做是為掩蓋什麼?今天打記者,明天會不會打老百姓?作為被打記者的所在媒體,紅星新聞發文稱,面對如此重大的公眾事件,作為地方宣傳部門的領導,應該忙著發布通報,忙著新聞發布會,此刻卻在做著還手機、道歉的“善后小事”。原陽縣處理輿情事件的多個環節在關鍵時刻暴露的致命“缺陷”,實在令人憂心。
“領導干部要增強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人民日報客戶端發表評論指出,在一些地方,有的干部習慣性地排斥媒體監督,缺乏聞過則喜的態度。尊重輿論監督,善待輿論監督,把輿論監督當成改進工作的契機,當成提升能力的推動力,才能少出事、不出事。具體到這起毆打記者事件,無論牽涉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嚴肅追責。
依據《新聞記者証管理辦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機構及其新聞記者合法的採訪活動。輿論認為,類似的重大安全事故出現后,記者依法依規開展新聞採訪,其合法權利應當得到保障,在一定意義上也有利於保障普通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因此,在此事中,都是哪些人打記者、為何打、誰授意等諸多問題需要厘清,民眾也需要一個明確的交代。
真相不該來得太遲,更不該“爛尾”
輿情出現后,相關部門首先應厘清基本事實,這是進行有力回應的第一步。至於對記者被毆打,手機遭刷機等情況該如何定性,輿論認為,相關案件應該及時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辦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該進行行政處罰的及時進行行政處罰。對於此類社會關注較高的案件,可以考慮依法從快進行處理,莫讓真相來得太遲。
當下,輿論對追責的呼聲很高。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強調追究相關人員刑責的同時,還是要重視信息的公開透明。另外,有些工作人員的素養也要逐步提高,對輿情的應對永遠是“堵不如疏”,在互聯網時代尤為重要。
(作者: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特約輿情分析師 陸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