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全力配合复工复学,辽宁省以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沈阳市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全力配合复工复学,满足市民工作学习等需要,经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进一步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卫生健康委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共同组建沈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共同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工作。
二、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执行,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检测费用由市民个人承担。
三、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拨打承担检测服务的8家医疗机构的预约电话预约检测时间,分别为:
1.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31956760
2.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86203666-8343
3.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23260867
4.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联系电话 024-85715815
5.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88323438-8041
6.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系电话 024-961200
7.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联系电话 024-23892312
8.辽宁省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24-24016792
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感染门诊采集标本(鼻咽拭子)。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医院感染门诊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四、沈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于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被检测者,请被检测者于标本采集后48小时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检医院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
五、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市民服务需求,适时增加检测服务机构数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满足市民检测需求。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大连市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为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经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我院将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起,对普通门急诊患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约就诊流程:
检测采用全预约制,请提前一天在微信公众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或支付宝生活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界面进行预约。既往未注册的需要先注册后才能预约。流程如下:
在预约界面选择“自助就医”→在线挂号→阅读挂号须知,点“我同意”→选择长春路院区→在界面左侧科室列表选择“便民服务”→新冠检测门诊→选择日期→选择时间段→确认挂号→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调查表》并提交→确认支付→按照预约时间到我院急诊内科二诊区就诊→出示预约记录,医生接诊、开具医嘱→患者交费成功后领采样管到采样间采样。
二、检测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30—9:30(节假日及公休日不检测)
三、报告时间:
检测次日早八点以后出报告,患者可到长春路院区门诊二楼中心采血室门外自助打印检验报告。
四、检测相关费用
检测相关费用包括:预约挂号费、检测试剂(含提取试剂))成本费,实验室检测费、采血费等。因检测试剂(含提取试剂)成本可能由于品牌不同有所变化,具体最终收费标准以现场公示为准。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本溪市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加大我市常态化检测筛查力度,更好地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我市指定市中心医院自4月24日起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离溪赴京、赴鄂等地需要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从省外来溪返溪需集体居住人员;餐饮服务行业等窗口从业人员;其他自愿检测人员。
二、检测机构
指定市中心医院为定点检测机构。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原职业病院)负责核酸标本采集送检及报告发放。
三、检测流程
1.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采集标本(鼻咽拭子)时间。
2.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原职业病院)门诊1楼挂号。
3.东兴分院综合内科门诊医生开具检查项目。
4.缴费后到指定区域采集标本(鼻咽拭子)。
5.2个工作日内发放检测报告单。
四、收费标准
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按照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0〕32 号)执行,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检测费用由被检测者个人承担。根据检测试剂采购批次及价格变化,动态调整检测价格。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聚集、保障市民安全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人员需提前电话预约采样时间。医院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及人员防护等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检测服务。
2.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3.如检测结果阳性,医院要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4.市中心医院东兴分院综合内科门诊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预约咨询电话:44823125 联系人:马忠华
东兴分院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00号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朝阳市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自4月22日起,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四医院组建朝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共同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工作。
二、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执行,检测费用由市民个人承担。
三、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拨打市第四医院预约电话:0421-2739180预约检测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第四医院发热门诊采集标本(鼻咽拭子)。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市第四医院发热门诊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四、朝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于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被检测者,请被检测者于标本采集后48小时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第四医院发热门诊取检测结果报告单。
五、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增加检测服务机构数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