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事办致信在粤中外人士 9.在此疫情防控的特...
2020-04-20 05:55:50

3.为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在粤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均有义务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防疫抗疫措施,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反对任何针对特定人群的差异性做法,对歧视性言行零容忍。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国籍、种族、性别、肤色等原因限制或拒绝特定人群入住旅店、租住房屋,以及出入社区、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国籍、种族、性别、肤色等原因限制或拒绝特定人群搭乘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拒绝对特定人群提供理发、购物、餐饮等日常生活服务。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国籍、种族、性别、肤色等原因对特定人群前往医疗机构就医采取区别对待和歧视性做法。

8.广东省各级政府尊重和保护外国在华外交领事人员的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并为其履行外交领事职责提供便利。

9.在此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请在粤的中外人士通过权威媒体渠道了解疫情防控信息,理性看待、正确判断,保持理性,明辨是非。

10.我们为在粤外国人反映涉疫情防控的合理诉求提供协助,如遇问题,可拨打24小时多语种咨询服务热线1258088进行咨询。

我们期待在粤的中外人士共同携起手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维护中外朋友共同的健康福祉,为最终战胜疫情,守护美好家园而共同努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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