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租赁费储存爆炸物 仍提供房屋储存
2020-01-19 14:11:14
府谷一七旬老汉王某为赚租赁费,允许他人存放炸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1月18日,董某和 刘姐 、 燕子 将非法贩卖的200余箱炸药拉到庙沟门镇中沙焉村,存放于王某家院内的一个土窑中,并当场付给王某800元钱。

据王某提供,去年12月中旬,两个山西籍女子 燕子 和 刘姐 让董某在府谷县庙沟门镇联系一间空房储存炸药

王某非法储存炸药200多箱,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近日被府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某为赚取租赁费,明知是炸药,仍提供房屋储存,其行为已构成储存爆炸物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随后,董某开车带着 燕子 找到庙沟门镇中沙焉村王某家, 燕子 与王某商量,要在王某家中存放炸药,并答应给王某5000元的租赁费,王某当即同意为其存储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