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81名。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泰兴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各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泰兴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到2001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岗位没有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共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公布。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由泰兴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学生证、毕业证书或《202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