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浙江省中医院两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湖滨和下沙,浙江省新华医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两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和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258个岗位共531人,其中: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岗位129人、辅导员岗位1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7人、管理人员6人;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医药技人员148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人、管理人员1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医药技人员102人,护理人员24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3人,管理人员3人;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医药技人员43人、护理人员24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人、管理人员3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0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
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他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7月前取得)。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表中有 工作经历 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 年龄上限35周岁 专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