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1380万两年剩73 发生了什么?事情具体经过是?
2020-01-01 03:25:48
2013年6月,当事人李政学为帮农行辽源分行惠宁支行副行长刘某完成存款任务,办理了一张银行卡

办理过程中,刘某表示这张银行卡是零存整取,存期三年,期间不能取钱,也不能挂失,他在刘某建议下将银行卡交给刘某保管。

之后,李政学通过汇款的方式给这张卡存钱,前后陆续共计存入1380万元。

2015年10月,李政学听到传闻称刘某犯案出逃,前往银行查询银行卡余额,发现此前交由刘某保管的银行卡里只剩73.89元

李政学认为银行应当为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遂将中国农业银行辽源分行诉至辽源中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农业银行并没有替储户保管银行卡的业务,不能认定刘某为李政学保管银行卡的行为就是银行的行为,并驳回了李政学的诉讼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农行辽源分行曾向法院提交一组证据称,李政学的银行卡与刘某涉嫌的一起集资诈骗案有多处关联,该卡与刘某集资诈骗终端卡有多笔资金往来 刘某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18年7月被判刑,但刘某案的判决书中,并没有提到李政学和他的银行账户 此后,刘政学开始了自己的取证之路,然而,李政学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起诉农行被两度驳回,目前,李政学的代理律师胡瑞表示,不管李政学此前将银行卡交由刘某保管是否存在过错,“涉案银行卡在持卡人本人未开通手机银行业务的前提下,通过该渠道转走大量资金,银行难辞其咎,我们目前已经以新的案由和案值重新起诉,目前案件正在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