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癌逝爷奶不愿养9岁童 前夫霸气接手“和他当父子”
2018-05-14 13:37:46

法律法规网消息 一位女子徐某过去和男子吴某生下了儿子,不过吴某却对儿子不闻不问。之后女子徐某和杨某结婚共同生活,却因理念不合而决定离婚。结果过没多久,女子徐某发现自己患癌时日不多,儿子的外公外婆、祖父祖母都不愿意接手抚养,所以她临终前将儿子托孤给杨姓前夫,而杨某则霸气地承诺愿和吴童情同父子,法院最后裁定由杨某担任其监护人。

根据台湾媒体报道,女子徐某和男子吴某在2001年9月生下吴姓儿子,虽然吴某有认领,不过却不曾扶养儿子,多年来更没有探视过他。而儿子1岁多时,女子徐某开始和男子杨某交往,并于隔年结婚,期间杨某将女子徐某儿子当做自己的儿子来照顾,之后两人再生下1名女儿,4人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好景不常,最后夫妻两因为理念不合,所以决定离婚,两人之后又继续同居了一段时间,直到去年杨某才独自搬走。结果就在短短3个月后,女子徐某突然发现自己罹患癌症,而且诊断后被医院告知来日不多,由于小孩的外公外婆、祖父祖母都不愿意扶养,她担心当时年仅9岁儿子孤苦无依,所以在临终之前转而将儿子托孤给杨姓前夫。

虽然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过杨某却一口答应继续扶养他,还霸气地说“愿和吴童情同父子”,并表示自己会担任尽责的监护人,而吴姓男童也称,希望和杨某还有同母异父的妹妹一起生活。而直到今年1月女子徐某癌末过世,吴某遭区公所催办儿子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时,仍坚持不出面,显然遗弃,被裁定停止亲权。

法院审理时,男童生父吴某未到庭也没提出任何书状表达意见,吴某的祖母表示,自己已经6年多没看到孙子,加上儿子病榻在床实在无力负担;外公外婆则说,外孙喜欢和杨某住一起,且他们本身经济拮据,无法再养他。

杨某指出,吴童是他从小带到大的孩子,目前和他4岁女儿同住,社工访查确认杨某身心、经济状况均良好,具备应有亲职能力,也亲自接送2名小孩上下课,并且对于孩子的未来教育都积极规划,加上吴童也视他为父亲,因此法院最后裁定由杨某担任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