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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吓捷运50人死赔罪 女子遭起诉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7-02-26 09:31:56

32岁季姓女子不满台北捷运服务,竟寄电子邮件给北捷,提及“给我3万或者捷运里面50个人死亡赔罪”等语。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结,认定季姓女子涉犯恐吓公众罪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起诉书中,特别引用之前类似判例主...

32岁季姓女子不满台北捷运服务,竟寄电子邮件给北捷,提及“给我3万或者捷运里面50个人死亡赔罪”等语。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结,认定季姓女子涉犯恐吓公众罪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起诉书中,特别引用之前类似判例主张,季姓女子恐吓公众犯意甚明;引用的判决指出,民国94年一名在台工作的意大利男子不满遭外籍老板解雇,竟发送电子邮件给台北捷运、中正机场及台北巿政府消防局,诬指欲出境的外籍老板将对台北捷运及台北101大楼进行恐怖行动。这名意大利男子后来被依诬告罪判刑5月,缓刑2年。

本案起诉书指出,季姓女子不满北捷服务,105年5月7日晚间9时38分、40分及43分,分别寄发内容含有“给我自己1万或3万赔罪...我现在写的就是希望大家死”、“给我3万或者捷运里面50个人死亡赔罪”、“我要50个人命、除非一次彻底解决”电子邮件,寄到北捷电子信箱。

北捷客服人员开启电子邮件后,立即报警处理;警方循线逮捕季姓女子。

检方表示,捷运为大众运输工具,人数众多处所,如果遭恐怖攻击,属重大犯罪事件,这个讯息一旦为公众知悉,势必造成公众恐慌;北捷接获电子邮件情报,势必会通知警方侦查,这是一般常识,季姓女子应有知悉,却仍决意发送电子邮件,犯意甚明。

检方指出,季姓女子电子邮件表示要大家死及要50个人命等语,不论排版、语句为何,警方接获报案后必会认真看待而派员到北捷捷运站附近查访及巡逻,以防止意外发生,警方查访过程也会导致旅客惊慌,审酌季姓女子寄出3封电子邮件时间接近,视为接续行为,依恐吓公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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