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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破非法吸存案 [聚焦]

作者:张丽 来源:Anyelse 2016-08-16 17:28:11

法律法规网综合:重庆破非法吸存案重庆破非法吸存案案件始末~日前,随着一起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后一名嫌疑人落网,一个在全国四个地方设点、聘请四个职业经理人管理、涉案金额超过1个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

法律法规网综合:重庆破非法吸存案重庆破非法吸存案案件始末~日前,随着一起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后一名嫌疑人落网,一个在全国四个地方设点、聘请四个职业经理人管理、涉案金额超过1个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团伙覆灭。

高额利息非法吸资

2014年7月初,江北区中信大厦11-7房的宽甸全宇石材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公司负责人先后消失,随后几个大爷大妈哭着报警,称上当了。

大渡口区八桥镇的44岁徐女士称,这是一家以借款方式投资、返高额利息的集资公司,号称月息4%,6-12个月还本金。她前后投资245万元,没想到才拿到5万的利息,公司老板就消失了,自己的本金也没了。

江北区59岁的退休老人高大爷,分5次将338万元投入这家公司,截止报警时才返利10万元,本金也找不回来了。

江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第一时间查封了这家公司,并经过群众辨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同年8月15日,这家公司负责人明天(化名)在江北机场落网。福州一所学校的一个老师闻讯,来到重庆求助民警,称自己卖了房子到这家公司投资,也遭上当。

社区街道展开排查

昨日,江北区金融办和江北区工商局也告诉记者,他们从今年开始已对发生在江北区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联合监管,街道、村委会、社区也都展开排查,目前已有90家涉嫌此类行为的金融机构被责令整改或者停业。

民警特意提醒:国家规定只有取得国家金融许可的机构,才可以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否则都属于非法行为。有的公司宣称利息没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四倍,就受国家保护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没有国家金融许可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明,其本质也属于非法集资。

特别需要注意,有工商颁发的许可资格,不一定有集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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