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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法院首例恶意透支信用卡案入刑 [热事件]

作者:伊文 来源:中时电子报 2016-06-17 16:42:47

中国网东海资讯报道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手段和消费结算方式,极大提升了用户购买力。但如果用户不履行约定如期还款,就可能构成恶意透支,受到刑事处罚。近日,园区法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中国网东海资讯报道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手段和消费结算方式,极大提升了用户购买力。但如果用户不履行约定如期还款,就可能构成恶意透支,受到刑事处罚。近日,园区法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当庭宣判,被告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万元,并责令退赔银行欠款。据悉,这是园区法院审结的第一起因恶意透支信用卡入刑案件。

张某原系园区一家电子企业员工,经人介绍谈了个漂亮女友。为了讨女友欢心,张某大玩浪漫,隔三差五的送女友礼物,首饰、手机、电脑张某作为一个普通工薪阶层,经济能力马上就负担不起一次又一次的惊喜礼物了。可他又担心女友因此和自己分手,办理了多张信用卡,成了卡奴。一边拿着工资还卡债,一边又要在女友面前装阔气,张某的日子可谓是捉襟见肘。直到有一天,张某因违反公司章程被辞退,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信用卡还不上,连女友也跑了。张某算了算收到的催款通知,心知现在的自己已经完全无力负担卡债,无奈之下前往派出所自首。

经查明,张某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套取现金、刷卡消费等方式共计透支人民币本金2.6万元,经银行多次催缴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证人证言和银行交易明细、电话催收和上门催收记录,证明张某刷卡消费属实。张某恶意透支信用卡,且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于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张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退赔银行共计2.6万元。

法官提醒:

作为信用卡持卡人,除了享有使用信用卡消费的权利之外,还负有按时还款义务,持卡人应谨慎使用信用卡,自觉维护自身信用,用卡切莫任*,消费需量力而行,以免因积聚过大金额的贷款而无力偿还,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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