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4)的整改工作,现将该项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4)涉及垃圾渗滤液处置的整改问题:“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渗滤液全部处理全部达标。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非法处置垃圾渗滤液监管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回头看”发现,烟台市蓬莱市、淄博市沂源县、临沂市临沭县等多地垃圾填埋场突击处置长期积存的渗滤液,违法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渗滤液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据核算,2018年以来,全省非法处置的渗滤液多达60余万吨,占已处理总量的40%以上。”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对照整改任务,全面排查各自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杜绝非法处置渗滤液问题发生,通过排查未发现非法处置垃圾渗滤液问题。
经现场检查,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均配备了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发现非法处置垃圾渗滤液问题。
1.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UASB+反硝化+硝化+超滤+纳滤十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0 m3/d,增设处理能力为100t/d的应急处理装置一套,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能力达到300t/d。
2.临清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约80吨/天,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量为60吨/天,垃圾填埋区产生量为20吨/天,全部由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临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能力为250吨/天,渗滤液处理能够达到日产日清。
3.东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超滤+纳滤+膜分离”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0吨/天。
4.茌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经管道输送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用“UASB+双级消化反硝化+纳米过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0吨/天。
5.高唐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UASB+双级消化反硝化+纳米过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300吨/天。
6.冠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UASB+双级消化反硝化+纳米过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300吨/天。
7.阳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混凝沉淀+VASB+A/O反应池+膜处理(MBR)+反渗透RO”工艺,处理能力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UASB+反硝化+硝化+超滤+纳滤”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300 m3/d。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8682622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