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吴某欲与前女友“同归于尽”未遂后将其强奸。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是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性侵害包括猥亵、强暴、媒介卖淫等
最终,陈某暂时放弃,决定次日再选择其他方式“一同赴死”。
(3)及时拍照录像,把在被性侵时身上留下的伤痕留底。
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办案法官介绍,吴某、陈某二人曾是男女恋人关系,但因多方面原因于2019年5月份分手。分手后,吴某心有不甘,多次发送信息威胁陈某及其家人,称要伤害陈某的家人、要与陈某一起|“同归于尽”。
9月10日凌晨,吴某提出要与陈某发生性关系,遭到反对。后吴某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对陈某实施了强奸。9月10日凌晨2时许,富顺县公安民警赶至现场,成功将陈某解救,并抓获吴某。
性侵害 是指加害者
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
(7)事后性侵者的书证和视听资料:性侵多发于熟人之间,往往自知理亏,事后想要通过安抚等方式掩盖性侵的事实,或者为以后长期性侵做准备。因此要保留好性侵者事后发给受害人的信息,保存好性侵者承认性骚扰的证据,例如保证书、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随后,吴某将陈某胁迫至富顺县某乡镇,吴某还在当地超市购买了水果刀、透明胶带、木炭、布洛芬缓释胶囊、白酒等作案工具,试图与陈某“同归于尽”。
(9)向有关部门机构求助记录:如向公安、妇联、用人单位、学校、公益机构等部门机构求助的记录。
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
强迫别人观看黄色影像视频、性骚扰等也算性侵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判断标准是性器官的接触
(10)证明精神损害程度的证据:精神科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心理咨询记录(求助时一定要说明自己遭遇性侵的事实,让医生或心理咨询师如实记录,以便法院推断性侵和精神损害的因果关系)。
同样构成强奸罪
(4)监控视频:如果是公共场所,留意事发现场或附近是否有监控,报警要求封存、调取视频(一二线城市的监控基本覆盖较好)。
(6)事前性侵者书证和视听资料:有些性侵者,会在事前就通过语音、邮件、信息骚扰受害人,这种能证明发生过性骚扰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邮件(受害人最好表现出坚决反对态度)或物证一定要保留。
(1)利用好智能手机的录音录像功能,在被性侵时候尽量悄悄录音录像。
事发地点监控
2019年9月9日下午6时许,吴某到陈某上班单位门口蹲守3个多小时,后尾随并强行将其带至一宾馆茶房的包间。吴某在得知陈某已经与他人确定恋爱关系后气愤不已,且得知陈某在被强行带走时已发短信让亲人报警,当即胁迫陈某转移。期间,陈某曾尝试向茶坊服务员求救报警、借机逃走,均未成功。据了解,婚恋纠纷已经成为引发故意杀人、伤害等刑事案件的重要因素。针对这类案件的特点,法官在总结中发现,部分人群在遇到工作不顺、经济困顿再加上感情受挫,很容易心理失衡,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法官建议,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理性化解矛盾,维护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
来源:综合红星新闻 人民网
(8)有的性侵者为了掩盖事实,会给受害人礼物或财物等。如果受害人接受了礼物,虽然不能改变被性侵的事实,但会给立案带来困难。所以被性侵后不要接受施暴人的任何礼物。
(2)保留好被性侵时被扯坏的衣服,尤其是内衣内裤,上面可能存有性侵者体液和DNA。
保留证据,记住这10点(律师建议)
性侵未成年人,从重处罚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陈某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希望法院从轻处罚。法庭上,被告人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
当晚9时许,吴某把陈某带至一宾馆房间,最初试图采取烧木炭致人中毒的方式寻死,后因木炭未能持续燃烧,犯罪未遂。而后,吴某又提出割腕方式,遭到陈某以太痛苦为由拒绝;吴某再用枕头捂陈某脸部试图将其杀害,因陈某反抗未果。
流程编辑:TF020
(5)证人证言:事发时的目击证人(须记录目击证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知情的同事、朋友、老师等(遇到性骚扰最好尽快告诉可信任的人,在案件审理中,证人可以证明被害人为制止性骚扰所作的努力、性侵对被害人带来的影响);其他遭遇过该施暴者性骚扰的受害者;遭遇性骚扰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物、衣着、行为等;保留被性侵后与好友倾诉的通信记录。
最终,富顺法院一审当庭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是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性侵的证据较难保留,而且容易消失,一旦不幸发生,务必记住以下10点:
但即使是男女朋友,甚至夫妻关系
违背对方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
